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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一直是家庭财产分配中的敏感话题。此前,光明日报曾报道过一起“遗产纠纷”案例,其中92岁的王阿婆去世后,由于生前未婚且仅有的一个亲弟弟也已去世,房产无人继承,最终归国家所有。新规实施后,侄子要求独自继承房产,侄女却表示反对,认为自己也具有继承权,引发了一场法庭争执。
此消息一出,人们纷纷表示不解。其实,如果王阿婆在生前能够留下遗嘱,指定侄子为房产继承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纷争。虽然侄子一直在照顾王阿婆,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侄子和侄女确实都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比例不断提高,房产继承问题愈发突出。据估计,未来五年每年将增加过千万的老年人,因此,如何合理继承父母房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房产继承的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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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情况下,子女都能继承父母的房产:父母可以选择将房产自愿继承给除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并确立遗嘱。例如,李阿姨的子女在国外,而侄子一直在照顾她,最后李阿姨立下了遗嘱,将房产继承给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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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子女无法继承:如果父母的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只有享有居住权的人才能使用这套房子,其他人不能转租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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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新规中明确提到男女平等继承,摒弃了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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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新规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并增加了打印和录音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在确立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以时间最近的那份遗嘱为准。
为了确保遗嘱的客观性,新规还增加了两项附加条件:至少需要2个人在场见证,并写明清楚日期和签名。
关于房产继承的费用:
在继承房产时,人们常面临的问题是选择哪种方式更合适。主要有三种方式:赠与、买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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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方式:契税、个税和增值税是主要的费用。以房屋总价150万为例,契税为2.25万元,个税为1.5万元,增值税为8.4万元(若房产证超过五年,则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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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方式:契税和公证税是主要的费用。契税为3万元,公证税为1.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期出售房产,还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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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方式:费用相对较低,只需缴纳公证费和工本费,一般控制在万元以内。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房产继承中的纠纷,建议老人在生前就确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子女在继承房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以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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