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六大行率先响应: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最短一年限制,释放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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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将从明天(11月1日)起,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一变化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根据公告,对于采用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若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但须符合所在城市的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六大行的公告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这意味着,借款人可以根据市场预测,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或者保持为一年。但需注意,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这一调整将给借款人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如果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可以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保持一年周期则可能使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的时间更晚。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完善的重点之一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而另一个重点就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据记者了解,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他商业银行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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